司法局
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指導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負責推進全縣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考核評價工作。指導監督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推進全縣法律顧問工作。
(四)負責綜合協調、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執法工作。研究完善規范行政執法有關制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協助上級部門做好行政裁決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責任。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全縣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監督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八)受理向縣政府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擬定行政復議決定,檢查、督促行政復議決定的履行情況,負責辦理以縣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代理工作;參與涉及我縣行政復議案件的調查、協調及行政應訴職責。
(九)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建設等保障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
(十)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干部培訓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機構設置
內部股室10個:辦公室、政治部、宣傳和普法依法治理股、基層工作股、政策法規股、法律服務管理股、行政復議應訴股、行政執法監督股、縣委依法治縣秘書股(法治調研督察股)、社區矯正局
派出機構12個:城關司法所、楊村司法所、張果屯司法所、韓張司法所、千口司法所、福堪司法所、谷金樓司法所、西邵司法所、寺莊司法所、梁村司法所、元村司法所、近德固司法所
局屬事業單位2個: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
三、辦公地址
河南省濮陽市南樂縣光明路和文昌街交叉口往西10米路南
四、聯系方式
0393-6221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