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健康委員會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國民健康、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全縣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擬訂推進全縣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及省、市、縣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訂并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擬訂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采供血機構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劃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中醫管理工作,擬訂全縣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
(十二)承擔縣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縣保健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縣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有關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入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訪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及省、市、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縣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研究提出本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本縣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主要負責擬訂醫養結合政策措施,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二、機構設置
辦公室、人事股(保健委員會辦公室)、財務股、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辦公室)、醫政醫管股(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中醫管理股、基層衛生健康股、婦幼健康股、綜合監督股(法規股、職業健康股、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機關黨委辦公室。
三、辦公地址
河南省濮陽市南樂縣求實路與南北大街交叉口路北
四、聯系方式
0393-6228659

